本招标项目 2025年非安装设备(第二批)零星购置测振仪等(招标编号:NWZ250715-3827-08752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测振仪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025年非安装设备(第二批)零星购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测振仪 | 8.000 | 台 |
2 | 各种环保专用仪器仪表 | 4.000 | 台 |
3 | 石油产品分析仪 | 3.000 | 台 |
4 | 石油产品分析仪 | 2.000 | 台 |
5 | 超声波流量计 | 2.000 | 台 |
6 | 激光仪器 | 2.000 | 台 |
7 | 天平 | 2.000 | 台 |
8 | 各种环保专用仪器仪表 | 1.000 | 台 |
9 | 大地测量仪器 | 1.000 | 台 |
10 | 其他温度仪表 | 1.000 | 个 |
11 | 测厚表 | 1.000 | 台 |
12 | 红外线仪器 | 1.000 | 台 |
13 | 石油产品分析仪 | 1.000 | 台 |
14 | 各种环保专用仪器仪表 | 1.000 | 台 |
15 | 石油产品分析仪 | 1.000 | 台 |
16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17 | 测振仪 | 1.000 | 台 |
18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19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20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21 | 石油产品分析仪 | 1.000 | 台 |
22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23 | 实验室制样机械设备 | 1.000 | 台 |
24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25 | 石油产品分析仪 | 1.000 | 台 |
26 | 电化学式分析仪器 | 1.000 | 台 |
27 | 各种环保专用仪器仪表 | 1.000 | 台 |
28 | 测振仪 | 1.000 | 台 |
29 | 测厚表 | 1.000 | 台 |
30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31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32 | 其他石油专用仪器仪表配件 | 1.000 | 台 |
33 | 石油产品分析仪 | 1.000 | 台 |
34 | 测力仪器 | 1.000 | 台 |
35 | 实验室辅助设备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1日-2025年6月1日(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至少1台(套)测量仪器或实验室仪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①销售合同复印件; ②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须上传至发票验真平台并引用。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交货前提供进货渠道相应证明文件(如订货合同或发票等),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手持式超声波流量计、测振仪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代理商仅允许以下4种情况:1、允许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委托书或授权协议 ;2、允许生产厂家国内总代理给予的授权,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协议; 3、允许国内唯一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同时须提供国内分支机构与生产厂家关系证明材料 ;4、允许国内唯一分支机构给予的授权,同时须提供国内分支机构与生产厂家关系证明材料。 (4)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技术参数的要求。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承诺函。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9日18时30分 至 2025年7月16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罗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无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丁春惠 联系人: 罗意
电 话: 0991-3161610 电 话: 023-88930270
电子邮件: dingchh0212.x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uoy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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