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上海石化2025年铜芯塑料线框架协议铜芯塑料线(招标编号:NWZ250702-3051-08544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铜芯塑料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上海石化2025年铜芯塑料线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铜芯塑料线 | 152.000 | 米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1、提供由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工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国家认可的同等(由评标委员会确认)资质机构,出具的相应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检验依据:GB/T 5023.3-2008或IEC 60227-3:1997(如在招标文件发布过程中,颁布最新标准,可执行最新标准),提供开标一览表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即可。 2、提供由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工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国家认可的同等(由评标委员会确认)资质机构,出具的电缆检测报告扫描件,提供相应电压等级阻燃试验报告扫描件,检验依据: GB/T 19666-2019(如在招标文件发布过程中,颁布最新标准,可执行最新标准),提供开标一览表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即可。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可证书(CCC证书)(范围涵盖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且在有效期内。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1、提供截至本次招标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日至少一份满3年以上的合同复印件业绩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提供截至本次招标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日近三年销售业绩,每年至少提供一份销售业绩,附汇总(包含序号、订单号或发票号、合同金额、标的物金额、订单日期、合同签订单位),(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应对每项物料进行完全、准确、合理的报价。须如实列出投标产品所含主要外购件或原材料的清单(含型号、规格及生产单位信息)。 (1)投标商各包段只能有一份商务报价,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评委会认为投标商的某项物料报价出现异常或低于成本价,可要求投标商进行澄清确认,由评委会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 (3)投标商不得更改框架报价清单表格内格式,若有变动,则否决其投标。 (2)提供近三年连续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依次往前推一年,无连续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 (3)技术规范书中 “★”的条款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将被否决投标。“▲”的条款3项及以上不满足将被否决投标。详见附件“铜芯塑料线技术要求废标及重要指标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日17时0分 至 2025年7月9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冉海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无
招标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顾志刚 联系人: 冉海燕
电 话: 13585633079 电 话: 021-58661220
电子邮件: guzhigang.sh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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