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同步电动机\TAW/TZYW-20-2800kW 6000V IP55(招标编号:NWZ241210-2901-049107)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同步电动机\TAW/TZYW-20-2800kW 6000V IP55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同步电动机\TAW/TZYW-20-2800kW 6000V IP55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所在产品系列的3C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提供符合标的物容量的电机防爆合格证,要求防爆等级满足或高于Ex db ec pzc IIC T3 Gc+Ex ec IIC T3 Gc 。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1.2 财务要求。
(1)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励磁调节系统+增安无刷励磁同步电机成套应用设备2021年1月1日后业绩证明,提供2800kW容量及以上同步电机(荷载为氢气压缩机)2021年1月1日前开始运行并稳定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投标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5 其他要求。
(1)试验站容量不低于4000kVA,提供相应的实物图片、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直径5米以上的真空压力浸漆设备,提供相应的实物图片、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证明文件。 (3)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13日18时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月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林小磊 联系人: 李景玉
电 话: 13702085749 电 话: 022-58068949
电子邮件: linxiaolei.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jingyu@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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