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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TOC分析仪\0-1000mg/L 3% 0.05mg/L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浏览量:0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TOC分析仪\0-1000mg/L 3% 0.05mg/L(招标编号:NWZ241201-3833-04341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TOC分析仪\0-1000mg/L 3% 0.05mg/L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TOC分析仪\0-1000mg/L 3% 0.05mg/L 2.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同型仪器近两年(2022.1.1-至今)应具有每年不少于10台成功销售业绩(生产商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供货商应提供满足要求的最新型号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相关仪器的官方选型样本(以官网公示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对待。不接受为本项目临时修改的技术参数;质保期为业主验收合格投用后两年。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符合标准:HJ 50⒈2009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2)测量范围:TOC∶ 0mg/L~1000mg/L;检出限≤0.05mg/L;测量重复性:≤3%;示值误差:TC、 IC、TOC≤ ±5%;测量时间: TOC≤ 3分钟/样品(NPOC法).TC十IC≤7分钟/样品;炉温:0~10OO℃ 可调;样品最高允许含盐量:80g/l;样品中最大允许悬浮物:0.5mm;仪器到货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3)自动进样器样品位数:≥ 60位,样品进样顺序可按程序软件控制;所有样品位带自动搅拌功 毙,自动酸化,自动清洗功能; (4)电子气路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干燥系统,非化学干燥方式;具有自动报警功能。 (5)操作方式:计算机(打印机)控制系统,操作系统为Windows7以上全中文界面,操作软件具有仪器控制参数、状态监控、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等功能,标准曲线具有一次拟合和二次拟合,实验数 踞及报告可以导出和打印 (6)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并承诺。★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不含)以上,否决投标;投标文件中每一项的偏离或不满足,评标时予以扣分。招标文件中*项与★项等同,△项与▲项等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23时50分 2024年12月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李景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详见附件《新电招招标文件补充说明-V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汤海东 联系人: 李景玉

电   话: 13920887029 电   话: 022-58068949

电子邮件: tanghaidong.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jingyu@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1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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