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碳钢合金钢法兰【镇海基地二期(2)】框架协议招标对焊法兰(招标编号:NWZ241212-4701-043211)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对焊法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对焊法兰 | 1.000 | 批 |
2 | 平焊法兰 | 1.000 | 批 |
3 | 螺纹法兰 | 1.000 | 批 |
4 | 承插焊法兰 | 1.000 | 批 |
5 | 松套法兰 | 1.000 | 批 |
6 | 法兰盖 | 1.000 | 批 |
7 | 翻边短节 | 1.000 | 批 |
8 | 其他法兰 | 1.000 | 批 |
9 | 8字盲板 | 1.000 | 批 |
10 | 单孔板 | 1.000 | 批 |
11 | 单盲板 | 1.000 | 批 |
12 | 其他盲板 | 1.000 | 批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具有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如证书还未下发需提供受理证明,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供货前必须取得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近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石油石化装置具有对应包段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包段每年1份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无或不清晰则无效。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具备生产本包段法兰的下料设备、锻造设备、热处理设备、光谱仪。以上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一组照片默认1台设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发票或转资证明或自制钢制铭牌(须对设备做简要说明)。评委对照片如有异议可要求招标中心通过与投标人视频、共享位置等手段抽查设备真实性。 (2)投标商需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商需承诺提供的设备和铭牌照片真实有效,一旦被查出作废标处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商不得对报价表进行增减、合并、调整顺序等任何修改,除要求上传标书内的商务报价以外,开标后投标商还需将EXCEL报价表提交招标中心,电子版报价价格不允许含有公式。 (5)投标商应承诺中标后至少派出一人常驻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进行现场服务,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商应承诺执行《镇海基地二期(2)管道配件调价机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商应承诺执行《镇海基地二期(2)供应商服务人员考核条例》,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7时0分 至 2024年11月27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陈俊慧。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7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无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晓东 联系人: 陈俊慧
电 话: 0574-86449057 电 话: 0574-27668419(如座机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wangxd.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enj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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