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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南化福建古雷苯胺项目PH、电导率分析仪招标公告[第3次变更]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2日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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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南化苯胺项目仪表框架协议-ph/电导率分析仪招标所需PH、电导率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1011-3809-11809-B1

    2.项目内容:(重招)南化苯胺项目仪表框架协议-ph/电导率分析仪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在线分析仪
1.00
包1-PH计、电导率分析仪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生产商不具备现场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可采用“生产商+服务商”联合体模式进行投标,授权服务商为1家。联合体投标的话,牵头方需为标的物的生产商。

    3.1.7 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 2019.1 ~2023.12)在石油化工同类装置或类似工况业绩数量不低于50台(PH加电导)业绩至少三份(只认合同、提供支持证明材料、清晰合同复印件)。(只认合同、提供支持证明材料、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非直签合同需提供该项目装置最终用户企业与代理商的合同及代理商与投标商企业的合同)、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必须通过系统验证。非直签合同可不提供代理商与投标商企业合同发票的开具金额,但需提供该代理商与最终用户企业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且必须通过系统验证)、技术协议(至少要体现最终用户和投标商企业签字信息的清晰复印件)。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发票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8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9 投标产品必须支持HART协议,并必须是FCG组织注册产品,在FCG组织官网可查询并能下载相应证书。官网(www.fieldcommgroup.org/registered-products)。

    3.1.10 含有氨介质接液部分禁铜。

    3.1.11 分析仪的零部件及填充材料禁止选用含石棉、汞等环保法规禁用材料。

    3.1.12 投标人选用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整台仪表(变送器、专用电缆、传感器)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得转包、贴牌或选用第三方产品。

    3.1.13 投标人对买方规定的标准、规范、规格书及本技术要求的任何偏离,均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 式向买方澄清。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技术规格书,卖方应对所有的技术要求逐条做出具体响应,其中“★”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1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数字化交付总体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智能P&ID应用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0月11日 8:00至2024年11月7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12日 09:00前与赵奕诚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阎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赵奕诚
电 话:
025-86486145
电 子 邮 件:
wzzhaoyic@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阎洁
电 话:
13913936036
电 子 邮 件:
yanjie01.snei@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
原招标公告
第1次变更公告
第2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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