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南京化学在线粉尘分析仪\0-50mg/m3 2% 不防爆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机柜+吹扫系统(招标编号:NZZ241031-3809-03642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粉尘分析仪\0-50mg/m3 2% 不防爆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机柜+吹扫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在线粉尘分析仪\0-50mg/m3 2% 不防爆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机柜+吹扫系统 | 2.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应具有3年以上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制造或集成经验,从初次取得环保认证之日起计算(提供产品初次获取的中国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保产品认证书彩色扫描件备查)。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21-2023 年)内在化工或类似工况 3 份及以上合同的使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同时上传验证系统,稳定运行≥1年证明。装机量200套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PDF扫描件)。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2)投标人须响应:本次采购的烟尘仪为用户VOC烟气排放监控系统内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所有数据均24小时在线并实时上传南京市环境保护监控系统。若因烟尘仪设备本体质量原因(在1年质保期内)导致数据偏差,致使用户受行政处罚,卖方需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接到用户需求时,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须响应:用户现场两台数采仪品牌为“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供方烟尘检测仪需保证设备配套性,数据传输准确性。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27日11时0分 至 2024年11月4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新版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4)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标为电子标,操作流程见网站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或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B)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咨询电话025-57766334。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忠华 联系人: 陆维军
电 话: 13913327195 电 话: 025-57766334
电子邮件: zhuzh.nhgs@sinopec.com 电子邮件: luwj.nhgs@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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