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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在线一氧化碳分析仪\0-2000mg/m3 ±1%FS 隔爆型 反吹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浏览量:0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宁波镇海在线一氧化碳分析仪\0-2000mg/m3 ±1%FS 隔爆型 反吹系统(招标编号:NWZ241012-3809-032029)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一氧化碳分析仪\0-2000mg/m3 ±1%FS 隔爆型 反吹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一氧化碳分析仪\0-2000mg/m3 ±1%FS 隔爆型 反吹系统 2.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有分析小屋集成能力的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供货方提供的在线激光CO分析仪产品型号必须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在国内加热炉900℃以上工况下不同最终用户的业绩不少于3家,每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套,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3年12月30日前。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投产日期、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 (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应用场合) 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 卖方必须负责在线激光CO分析仪的第三方比对验收,提供验收材料及数据报告,卖方负责在线激光CO分析仪及附属设备的集成及技术服务,对产品及附件的质量、技术规格、文件图纸资料、工程服务、技术服务、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 (2)因测量介质温度高达900-1100℃,原位测量环境温度亦高,必须对镜片及电路部分进行降温保护,并选取适合工况的型号产品,保证仪器寿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30日10时20分 2024年10月11日10时2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郝晨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蒋彩飞 联系人: 郝晨光

电   话: 13958334383 电   话: 0574-27668385

电子邮件: jiangcf.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haocg@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9 30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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