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原油储运部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18台防爆对讲机(招标编号:NWZ240920-3303-02762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18台防爆对讲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18台防爆对讲机 | 1.000 | 套 |
2 |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4套无线车载电台,20台防爆对讲机 | 1.000 | 套 |
3 |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4台防爆对讲机 | 1.000 | 套 |
4 |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5套无线车载电台,35台防爆对讲机 | 1.000 | 套 |
5 |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4套无线车载电台,16台防爆对讲机 | 1.000 | 套 |
6 |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5套无线车载电台,36台防爆对讲机 | 1.000 | 套 |
7 |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25台防爆对讲机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防爆等级:气体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IIB T4 Gb,粉尘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IIIC T130 ℃ Db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的防爆合格证证明。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集成商应获得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的代理授权文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应提供近五年(2020-2024年)单个项目须至少10台以上防爆终端,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对应业绩的发票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两个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5 其他要求。
(1)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 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2)无线固定电台、无线车载台,应支持在和对讲平台上注册和语音对讲功能。 (3)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 (4)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8月27日19时0分 至 2024年9月2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常梦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13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3日9时0分 。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无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陈鑫 联系人: 常梦然
电 话: 19822007546 电 话: 022-58068932
电子邮件: chenxin1.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angmr@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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