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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环氧树脂灌浆料\EG100 袋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浏览量:0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环氧树脂灌浆料\EG100 袋装(招标编号:NZZ240429-0321-01552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环氧树脂灌浆料\EG100 袋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环氧树脂灌浆料\EG100 袋装 222.000 TO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环氧树脂灌浆料近三年的业绩总额10万以上,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方案详细描述,技术要求无偏离,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提供符合SH/T3604-2019 环氧树脂灌浆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书面承诺第三方检测报告。 (3)投标人需满足甲方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 (4)乙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上架后,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5)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供应商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6)产品技术性能满足 SH/T3604-2019《石油化工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程》表5.2.1中环氧灌浆材料的性能指标,其中截锥流动度初始值≥230mm,30min 截锥流动度具备高流动性≥200mm,7天压缩模型≥15Gpa,7天与C40混凝土的粘结强度≥3Mpa,48 小时线性收缩率≤0.05,-30°C~+30C线性热膨胀系数≤5X10-5mm/(mm.°C),需确保设备灌浆自然流实。放热峰值≤45°C,初凝时间≥180分钟,材料应为(油性)环氧灌浆材料,初凝时间长,需保证充足地施工时间;抗压强度:7天达到80Mpa,28天达到90Mpa;抗折强度:7天达到20Mpa,28天达到25Mpa;环氧树脂灌浆料颜色为红色。须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参数必须符合以上技术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本次需求的环氧树脂灌浆料为油性环氧树脂灌浆料;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4月25日16时0分 2024年4月30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108810429100017679 账户名称:中石化江苏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邵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7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上述方式尽快提出。

7.投标说明

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根据石工建工单物〔2023〕30 号工单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600元/包,但因系统限制招标公告中仅能显示100元/200元,请投标人以此投标说明中的金额为准。 3.在支付标书费时,请投标人务必使用单位账户线下电汇,并填写 《标书费发票开具申请单》(见其它附件),将付款截图和电子版《标书费发票开具申请单》一并上传至系统,招标业务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载标书。 4.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9000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39000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5.请投标方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务必进行模拟解密,确保在开标当天能及时完成标书解密,确保顺利开标。 6.如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仅剩2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继续开标的,最终选择1名投标人入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新义 联系人: 赵艳

电   话: 13795691287 电   话: 051486765860

电子邮件: lvxj.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oyan.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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