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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锅炉、东胜提氦项目接线箱防爆管件等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9日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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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年9月29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海南锅炉、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0177接线箱及防爆管件等所需接线箱防爆管件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922-3105-12976-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海南锅炉、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0177接线箱及防爆管件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防爆电器装置
1.00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2
防爆电器安装管件
1.00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3
防爆挠性连接管
1.00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4
防爆接线箱
1.00
包1-接线箱防爆管件等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要求投标产品在国内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供货业绩:提供不多于3个销售合同并且总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 1.提供业绩表及对应供货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 2.信息不全的业绩将不被认可,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3.1.7 严禁对“1664-P0032-0177接线箱防爆管件等招标清单”表进行任何修改,否则否决投标。

    3.1.8 付款条件及方式 到货款:到货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的支付申请及增值税发票后的45天内,支付90%合同额的到货款。 质保金: 质量保修期为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后的45天内,支付10%合同额的质保金。支付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支付的前提为业主(最终用户)按买受方总承包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相关费用,否则本合同支付将受到影响。出卖方免除买受方因业主(最终用户)原因延迟支付的责任。

    3.1.9 仪表接线箱与防爆电缆密封接头、呼吸阀、堵头等配合使用(供货商保证匹配安装),接线箱箱体及箱门的钢板壁厚应不小于1.5mm,安装挂耳的厚度不小于3mm,箱门与箱体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黄绿接地线,箱内用于接线和维护的空间不应小于箱体总容积的80%

    3.1.10 63A及以上的开关需使用塑壳断路器

    3.1.11 检修电源(动力)箱进线及分支回路需使用塑壳断路器

    3.1.12 防爆照明配电箱的隔爆腔体与增安腔体密封条采用一次性现胶发泡成型密封工艺,使整体外壳具有超强的防水、防尘功能。

    3.1.13 供货商需提供配电箱、接线箱、操作柱、穿线盒、接头等产品的典型外形及配置图(每个产品任选一个规格)。

    3.1.14 供货商提供的防爆电器产品必须90%为原厂生产的优质产品,且应经过所有必要的法定机关检验合格的成熟产品。供货商必须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离)表、偏差(离)表应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逐项说明。

    3.1.15 供货商提供的防爆电器产品必须是经过国家权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防爆合格证及3C认证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所有防爆电器产品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及3C认证证书(凡列入CCC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器产品,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16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分别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的《承诺书》和《技术偏差或偏离表》(无论有无偏差必须提供),如不提供,即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9月27日 8:00至2023年10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国事。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0月09日 09:00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傅琼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郝晨光
电 话:
0574-27668385
电 子 邮 件:
wzhaocg@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傅琼宇
电 话:
0574-87974066
电 子 邮 件:
fu_qy.snec@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9日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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