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8月2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对【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110KV油浸式变压器2台所需110kv油浸式变压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911-2915-10970-B1 2.项目内容:【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110KV油浸式变压器2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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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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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0kV电力变压器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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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1.7 供货范围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3.1.8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0 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11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如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12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内11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指S11-S22系列,其中S代指S、SF、SZ或SFZ四种型式;容量大于等于31.5MVA)至少12台销售业绩且每年不低于1台(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3.1.13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视为完全响应。 3.1.14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1级能效或2级能效的110kV,容量大于等于31.5MVA的电力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型式试验主要包括温升试验、绝缘式试验,例行试验内容主要包括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连接组标号检查、空载电流和空载电流测量、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等。(接下一条) 3.1.15 (接上一条)投标人认可的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包含: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 3.1.16 投标人必须提供CQC或同等机构出具的标的物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1级能效或2级能效认证证书。若投标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变压器货到现场时提供CQC或等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2级能效认证证书。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没有承诺函,否决投标。 3.1.17 投标人应对技术规范中所有★条款及△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允许正偏高。需按投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法人授权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8月17日 8:00至2023年8月3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11日 09:00前与赵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俊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招标项目单位和采购签约单位均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国际事业北京有限公司仅代为提报招标委托。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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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赵旭 | ||||||||
电 话: | 010-59963352 | ||||||||
电 子 邮 件: | wzzx@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俊威 | ||||||||
电 话: | 010-84875223 | ||||||||
电 子 邮 件: | lijunwei@sei.com.cn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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