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海南炼化炼油区第五周期仪控隐患治理DCS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集散控制系统\输入20001-30000点 输出10001-20000点 99台操作站 30台工程师站(招标编号:NWZ260508-3815-11909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集散控制系统\输入20001-30000点 输出10001-20000点 99台操作站 30台工程师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海南炼化炼油区第五周期仪控隐患治理DCS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集散控制系统\输入20001-30000点 输出10001-20000点 99台操作站 30台工程师站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凡涉及认证、软件专利、知识产权、著作权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是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国内必须具有整套DCS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组装和工程培训及现场组态调试能力,并提供研发创新(研发机构及成果,研发机构信息、发明专利信息以及采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信息等)、集成能力(PDM方案、系统集成方案)、制造装备能力(从生产设备、物流设备、仓储设备,设备自动化程度,加工自动化,设备加工产能等)、质量管控能力(可视化看板、产品工艺方案、生产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外协能力(设备管理方案、主要外购原材料情况、主要外委加工质量情况)、工程及培训能力(组态测试DEMO系统、专用培训室及工位数)等相关信息和证明资料。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投的DCS系统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近年内石油化工装置使用的主流产品。应至少提供一项国内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下DCS系统的供货业绩,该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近5年内(2021年-开标日),单个工程DCS硬件I/O点超过40000点,已开车稳定运行1年以上。提供业绩证明中的设备型号和软件版本必须与本次投标一致,如本次投标的设备型号和软件版本属升级版本,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该业绩真实性的有关资料,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用户名称、地点、供货时间、开车业绩证明及联系方式等。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承诺提供全天候现场维护服务工作,对所供设备软硬件进行现场实时技术保障服务,服务期为开车正常后12个月,该项服务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并书面承诺在项目执行阶段不再增加技术服务费用。 (6)投标人承诺供货清单中的所有设备、部件应保证15 年(或停止生产后9年)以上的备件供应期,各项备品备件价格在自开标之日起5年内有效。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满足《炼油区第五周期仪控隐患治理》炼油装置DCS和GDS系统改造隐患治理项目规格书技术要求。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8)采购溯源承诺。投标人应承诺DCS系统所需关键零部件安全栅、浪涌保护器须保证由该物资生产商直接销售。并承诺安全栅、浪涌保护器等关键零部件如为国际事业公司境内机构专业化经营的物资品种或中国石化自有优势产品,应同等优先从国际事业公司境内机构采购。 (9)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所投标的电源及各类IO卡件、控制器,按照电源4块、各类卡件每种类型4块、控制器2块按照不高于本次投标价格在洋浦地区寄售。 (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所有设备于2026年7月1日前调试完毕并送达海南炼化公司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18日12时0分 至 2026年4月24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冯翔。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4月2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无
招标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杨兹彬 联系人: 冯翔
电 话: 0898-28820302 电 话: 0574-27668115(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yangzb.hn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feng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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