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州分公司2026-2027年度脱硫用碳酸钙采购框架协议-H脱硫用碳酸钙\≥92% 合格品 粒径≤1mm 散装(招标编号:NWZ260415-0801-11719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脱硫用碳酸钙\≥92% 合格品 粒径≤1mm 散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广州分公司2026-2027年度脱硫用碳酸钙采购框架协议-H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脱硫用碳酸钙\≥92% 合格品 粒径≤1mm 散装 | 240000.000 | 吨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生产基地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的碳酸钙(石灰石、石灰石粉、石粉名称环评报告均可,其它名称需要当地环保部门出具资质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批复文件。提供排污许可证。 (2)矿产资源自主开采取得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与第三方合作协议,并同时提供合作矿方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采 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投标产品(脱硫用碳酸钙)在国内同类用途使用的销售业绩证明,且脱硫用碳酸钙的销售业绩总和不低于500万元,须附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并提供标的物(脱硫用碳酸钙)使用终端用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4)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12个月内工业用电费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且发票金额不低于20万元,不得提供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发票。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5)提供生产基地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粉碎机、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带经纬度定位照片。 (6)投标产品必须是自己企业生产或控股企业生产,控股企业另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且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7)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脱硫用碳酸钙按照生产需要每天到货,数量在800吨/天,每车数量30-35吨/车,严禁超载,严禁电车进厂,循环到货。如有特殊情况接到电话通知需要在5个小时之内送货进场。并提供投标人生产装置或控股企业装置所在地至招标方企业位置的导航(货车)行程时间小于5小时截图证明。 (8)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车辆运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并符合治理车辆超载实施方案(见附件)。 (9)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产品质保承诺: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投标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商需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的脱硫用碳酸钙第三方检验机构(CMA、CNAS或SGS)的合格报告,无质检报告将否决投标资格。 (10)提供上年度(若上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7日14时0分 至 2026年4月13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付依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0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0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付依丹(020-86215429、wzfuyd@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古丽(0759-3609601)。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邮箱查收(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箱)或平台查看(在“费用管理-标书费订单”中查看发票开具情况及下载发票)方式获取相应电子发票。如需更换发票,请联系招标中心业务员咨询。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fuyd@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麦明德 联系人: 付依丹
电 话: 020-62124757 电 话: 020-86215429
电子邮件: maimd.gz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fuyd@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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