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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能源岛、转型延伸(I)项目管道配件框架协议-B3合金钢管件合金管件(无缝、有缝)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6日浏览量:0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能源岛、转型延伸(I)项目管道配件框架协议-B3合金钢管件合金管件(无缝、有缝)(招标编号:NWZ260401-4707-11561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合金管件(无缝、有缝)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绿色转型发展、能源岛、转型延伸(I)项目管道配件框架协议-B3合金钢管件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管帽 1.000
2 无缝同心大小头 1.000
3 有缝同心大小头 1.000
4 无缝偏心大小头 1.000
5 有缝偏心大小头 1.000
6 其他直通管配件 1.000
7 无缝弯头 1.000
8 有缝弯头 1.000
9 其他弯头 1.000
10 无缝弯管 1.000
11 有缝弯管 1.000
12 其他弯管 1.000
13 无缝三通 1.000
14 有缝三通 1.000
15 其他三通及四通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2023-2025年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2025年审计报告未完成,可向前顺延一年,须同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的证明。 (2)近三年净利润之和不低于0,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

3.1.3 业绩要求。

(1)近3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石油石化相关装置具有对应包段的供货业绩(以发票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对应包段每年一份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无或不清晰则无效。须包含一份公称直径≥500mm无缝三通或弯头、一份公称直径≥1000mm有缝三通或弯头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包段对应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并提供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包段对应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须提供证书及报告;(只需提供本标段,有非本标段多余证书否决。) (3)具备适用于所招包段管件的下料设备、自动焊接设备、成型设备、机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射线检测。以上须提供开标前20日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设备和铭牌照片都需要带时间和经纬度),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发票或转资证明或自制钢制铭牌(须对设备做简要说明)。设备合影地址与公司地址不一致,须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材料及设备采购发票。投标商须承诺提供的设备和铭牌照片真实有效,一旦被查出作废标处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遵循“高价靠拢,低价不变”原则,即供应商的单项物资报价如低于最高执行价,按其报价执行,如高于最高执行价,按最高执行价执行,同时执行调价机制要求,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书面同意接受回购条款,当项目竣工后,双方应就已到货但未使用的产品进行清点,符合回购条件的产品,由供应商按约定进行回购。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商应承诺中标后至少派出一人常驻石家庄绿色转型发展项目进行现场服务,送货要分区、分装置、对不同施工单位进行打包直送现场或者施工单位库房或者业主指定地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提供《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质量管理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16日21时50分 2026年3月23日21时5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张雨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3月2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建新 联系人: 张雨薇

电   话: 0311-80861033 电   话: 02258068969

电子邮件: wangjianx.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ngyw@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3 16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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