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2099990093497943 | 微型燃气分布式供能装置\22kW45kW | 2.0 | 台 | 2025-12-31 | 胜利油田物装工厂/综合配送服务部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4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应详细核实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须书面承诺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格书的主要参数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承诺函。(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10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签订技术协议在询比价入选后,参加由用户单位供应部门牵头组织的用户技术交流并在 5 个工作日内与用户签订技术协议。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1其他要求:质量管控方式为:出厂检验并到货检验(包含性能检验)。性能检验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资质)实施,设备具备供热和发电功能,整机在油井伴生气额定工况指标下发电效率≥33%,一次能源利用率≥95%。检测指标合格,热力分公司完成收货。如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在收到检测报告五天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再次检测,检测不合格,热力分公司上报物质管理配送中心,做退商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费用。同时热力分公司有权追究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和责任。
4.12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见附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3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 2 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4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15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承诺其提供的整套产品于 2025 年12月 31 日前送货至用户指定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6其他要求:三体系认证: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通过 ISO9001 或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SO14001 或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GB/T45001 或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且证书状态有效。提供证书扫描件与网站查询截图(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4.17其他要求:接受生产商参与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参与报价。
4.18其他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本企业有效的涉及报价产品的带有 CMA 或CNAS 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至少包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请于 2025-09-22 20:19至 2025-09-26 08:00 (北京时间),中国石化物资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或易派客(https://epec.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2本次采购无需递交技术商务响应文件。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电子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版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6 08: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或易派客(https://epec.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4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5尚未注册的申请人须在易派客平台(https://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申请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
6.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https://epec.com)上发布。
6.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易派客”网站(https://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联系人:商俊杰
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联系电话:0546-8556882
邮箱:t-shangjunjie.slyt@sinopec.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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