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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气田输送带公开招标输送带等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浏览量:0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普光气田输送带公开招标输送带等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委托,现对 普光气田输送带公开招标输送带等 所需 输送带等 进行 单项资格预审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 招标编号:NWZ250830-1503-090914

2. 项目名称:普光气田输送带公开招标输送带等。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输送带\EP300/1200×4×(4.5+1.5)×高耐磨+阻燃 2350.000
2 输送带\EP300/800×4×(4.5+1.5)×高耐磨+阻燃 1000.000
3 输送带\EP300/1000×4×(4.5+1.5)×高耐磨+阻燃 500.000
4 输送带\EP300/1000×5×(6+3)×高耐磨+阻燃 100.000

4. 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四川省达州市物资保障部库房或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健康、环境体系认证证明资料,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有效。 (2)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6.1.2 财务要求。

6.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五笔EP型阻燃输送带(不含配件仅输送带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应用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发票影印资料和业主单位使用证明;合同包括首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等;发票须通过发票验真系统验证;业主单位使用证明包括使用单位联系方式、使用位置、现场使用时间,且由使用单位盖章;若合同及发票无法完整体现输送带具体参数,须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佐证资料)。

6.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6.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a.所投产品须在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三年及以上;b.完全满足技术文件及交货期要求,无负偏离。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EP型阻燃输送带的CMA或CNAS检测报告。

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8月6日20时0分至2025年8月12日12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其他重要要求:

投标人特别要求。

19.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不能代替公章使用。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有涉及设备、人员、资质等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工具“第1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2步:同步引用数据”进行响应。投标人引用相关数据前,须核查供应资源管理系统(GSN)当前数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若存在偏差应当更新或维护数据信息后再行引用,否则投标人自行负责。(操作指南可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平台操作手册-FOR投标人-投标工具”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3.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投标发票重要补充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投标人均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上传引用,超5年的发票也需要按招标文件“投标发票要求”所述原则上传引用。 6.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资质的,投标人仅可提供自有人员及证书,且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无法提供,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接受。 7.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投标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解释,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对投标报价被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8.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为避免遗漏请尽量在平台中“提问模块”进行提问。

20.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重庆招标中心 技术咨询联系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 华扬 联系人: 梁光强

电   话: 023-88930293 电   话: 18784834334

电子邮件: wzhua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489581109@qq.com

重庆招标中心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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