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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工程溶气气浮装置\75m3/h 含油量≤30mg/L 悬浮物≤30mg/L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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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工程溶气气浮装置\75m3/h 含油量≤30mg/L 悬浮物≤30mg/L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委托,现对 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工程溶气气浮装置\75m3/h 含油量≤30mg/L 悬浮物≤30mg/L 所需 溶气气浮装置\75m3/h 含油量≤30mg/L 悬浮物≤30mg/L 进行 单项资格预审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 招标编号:NWZ250819-5509-090164

2. 项目名称:大牛地气田净化厂隐患治理工程溶气气浮装置\75m3/h 含油量≤30mg/L 悬浮物≤30mg/L。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溶气气浮装置\75m3/h 含油量≤30mg/L 悬浮物≤30mg/L 2.000
2 溶气气浮装置\75m3/h 含油量≤150mg/L 悬浮物≤400mg/L 2.000

4. 交货期和地点:60、采气一厂工区(陕西榆林)。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6.1.2 财务要求。

6.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3月1日-2025年6月30日至少2套及以上气浮装置(不低于75m3/h处理量)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6.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6.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GC1或GC2)。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配套的防爆电气产品(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生产厂区,提供生产厂所在土地和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果厂房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出租合同中须明确生产车间具体位置、面积、范围,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租赁费付款记录、发票。

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8月5日9时0分至2025年8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其他重要要求:

投标人特别要求。

19.投标说明:

20.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武汉招标中心 技术咨询联系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 潘昊 联系人: 张慧龙

电   话: 15566033840 电   话: 0371-61920155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hlong.hbsj@sinopec.com

武汉招标中心

202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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