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委托,对山东石油加油站SF双层油罐所需山东石油加油站SF双层油罐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山东石油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09-2107-11887-B1 2.项目内容:山东石油加油站SF双层油罐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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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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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容器类 | 36.00 | 台 | 包1-山东石油加油站SF双层油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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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山东省内各加油站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2.投标人所投SF双层油罐须取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以及UL认证。 3.投标人所投SF双层油罐需取得安工院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承诺同意如下事项:若中标,投标人在中石化总部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如被认定为不合格,企业认证证书即时失效,中标人将被暂停供货资格,并视其违约情况处理直至采取相应法律措施进行追责。 4.投标单位需提供如下书面承诺书:如中标,中标后在中石化电子标签专用网站上申请电子标签,形成石化用产品电子编码,并接受企招标单位的产品质量监督,证书需包含唯一的防伪二维码,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 5.投标人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后应不超过7天,需要提供书面承诺书。 6.所有设备的保修期为设备安装完毕并经自属地环保等部门出具合格评估报告及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算,不低于三年,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需要有书面承诺书。需向招标人提供油罐质量责任承诺书,对应质量问题导致的渗漏负责。同时明确提供不少于两名质量连带负责人,其中1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人员需注明身份证号。 7.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指2018年至2020年)应具有SF双层油罐(不小于20立方米)不少于200台供货业绩,签订单笔合同的,提供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签订框架合同的,提供合同及采购方盖章的订单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同时业绩材料(可提供额外材料)必须明确表明规格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1、2、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必须完全响应技术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附件1、2、3的全部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与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承诺。 9.投标人承诺同意:合同履约期间,确定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对山东石油分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开通365天大客户热线,提供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热线。在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一般情况24小时回复并修复;特殊情况在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24日8:00时至2021年9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0月09日09:00时前与李庆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董国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本次对SF双层罐设备报价,并对配件和消耗品单独报单价。双层罐设备具体采购数量根据改造计划确定,数量为预估量,实际签订合同时如有所调整,中标单位不得因此追究招标单位责任。 (2)投标供应商应对生产噪音、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等安全环保方面的措施进行阐述,并采取相应节能措施满足中石化山东石油公司绿色采购要求及政府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3)售后服务的基本要求: 3.1在保修期内,中标单位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设市城市必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并免费维修完毕,非设市城市48小时内到现场并免费维修完毕。 3.2中标单位每年10月须参与双层罐设备的售后服务调查问卷活动。每年10月对售出产品进行一次自检,并在11月前将自检结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上报业主。 3.3每年业主单位都将对采购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将通知中标单位限期整改,并提出警告,如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单位未能改正、无合理解释的,业主单位将视其违约并根据情况采取停止采购其产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等措施,同时计入该供应商考评记录,在每年10月统一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发展规划室反馈,并作为次年招标资格的参考条件。3次及3次以上抽检存在较严重问题,或同一问题未能改正,业主单位反映强烈的取消其在中国石化双层罐设备市场供货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和追诉的权利。 (4)中标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由其授权在各省(市)特约服务商负责售后服务等事宜,需要提供书面授权书一份(加盖公章)。但中标单位本身应在各省(市)设有自身的分支机构,并需具备相应技术支持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5)供应商应承担其投标文件、设备运行测试及递交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尽之处详见附件。 需方在享受入围报价的同时,同样享受配件价格,质保期后需要购买配件的价格也按中标价格执行。 。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2)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3)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4)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5)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6)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10)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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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庆帆 | ||||||||
电 话: | 025-86486186 (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liqfan@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董国 | ||||||||
电 话: | 0531-85857255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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