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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1年度中安联合高纯氢气框架协议招标高纯氢气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浏览量:229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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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年7月16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21年度中安联合高纯氢气框架协议招标所需高纯氢气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715-0801-7872-B1

    2.项目内容:2021年度中安联合高纯氢气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高纯氢气\99.999% 气态 管束车运输
20000.00
m3
包1-包1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大道中安联合仓库或使用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中间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注册地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3.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时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自接到需方送货通知后八个小时内送达现场。 4.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时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送货车辆配备卸车减压装置。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7月6日 8:00至2021年7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7月22日 09:00前与郑家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程鹏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1.滞车时间说明:车辆到厂当天不计算滞车时间,第二天凌晨零点起每满24小时付滞车费,不满24小时不付滞车费。 2.氢气到厂未完全使用,结算时:余压大于(含等于)2MPa按2Mpa计;余压小于2MPa按实际压力计。 3.氢气到厂未使用,按滞车时间支付滞车费。 。

    19.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8)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郑家明
电 话:
025-86482039(若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zhengjm@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程鹏
电 话:
13781301827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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