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重招)中原设计-2021年油气回收装置所需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731-5509-7916-B1 2.项目内容:(重招)中原设计-2021年油气回收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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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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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气回收系统\吸附 油气 300m3/h 95% | 1.00 | 台 | 包1-油气回收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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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0月10日、河南省南阳市南阳油田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除低温催化氧化外)有效期内防爆合格证。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承认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日常生产建设中如出现涉及该产品的各项情况问题,24小时之内响应,技术人员48小时之内到现场。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能够为招标人的需求预留合理的生产能力,并能优先排产。在紧急情况下,能合理调动生产资源,全力确保招标人的需求。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至少有3台(套)及以上石油石化行业销售业绩,且连续运行时间在1年(含1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可复核的业绩证明(销售合同及发票的影印件)。 6.投标人须逐条响应并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技术要求,不接受负偏差。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7月6日8:00时至2021年7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开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7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开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7月27日09:00时前与肖盈勰(若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联系)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聪敏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否决。2、如买方对该标的物实施第三方监造,投标人须全力配合第三方监造的工作,并保证物资交付进度。3、①业绩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业绩列表、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明细页及双方盖章页。若上述文件中的内容不能证明其业绩,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可证明相应业绩的相关技术文件等) ②装备、检验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生产、检验该标的物的装备列表及照片。4、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合理考虑相关费用,应做到在工程建设期及质保期内,提供现场指导和售后服务。5、招标人提供配置清单包含的物资规格型号及数量等信息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为便于现场评标,建议将文件放入《投标分项报价》章节。6、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各项书面承诺文件,为便于现场评标,建议将文件放入《投标承诺》章节。。 21.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xiaoyx@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7、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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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肖盈勰(若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联系) | ||||||||
电 话: | 0574-27668008 | ||||||||
电 子 邮 件: | wzxiaoyx@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聪敏 | ||||||||
电 话: | 13569265269 | ||||||||
电 子 邮 件: | licm.osec@sinopec.com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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