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VOC4套-福建联合所需4套VOC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727-3809-7585-B1 2.项目内容:VOC4套-福建联合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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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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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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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 | 2.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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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 | 1.00 | 套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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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30日、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中需包含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两周内,提供VOCs检测安装需要的条件交于买方并共同确认设备实际开口。 2.分析小屋需要配备防爆空调以及氧含量检测器、甲烷检测器、氢气检测器、H2S检测器、苯检测器。分析小屋采用不锈钢材质,内墙及外墙均采用304SS材质。 3.数据采集系统采用专业环保监控系统软件实现数据的采集与处理、系统控制、报表查询、数据上传等功能,并获得本地环保许可。 4.支持污染物干基浓度和湿基浓度转换、支持污染物工况浓度和标况浓度换算、支持气态污染物体积浓度与标准状态下质量浓度转换控制功能:上位机可通过数采仪向现场监控仪器发生控制室命令功能,进行即时采样和设置采样时间; 5.数采仪需要能够接收4~20mADC信号以及RS485/RS232信号,通过GPRS将数据上传至地方环保局,此外可以通过RS485将VOCs系统相关数据上传至DCS系统。数采仪必须配置增强天线,以确保输出信号能够满足现场需求。数采仪能够直接接收温度、压力、流量CMS的信号。数采仪须提供流量卡供业主使用六个月。 6.数采仪:所提供的数采仪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并负责实现与环保部门的数据传输通讯。所提供的数采仪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通讯协议必须符合《HJ212-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的规定。 7.VOCs系统第三方产品品牌应符合附件《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7.节内容要求。 8.色谱恒温箱必须采用空气浴式加热;色谱仪须带EPC模块(电子压力控制模块)功能。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必须采用隔爆设计,防爆等级为ExdⅡCT4Gb。 9.卖方提供的VOCs分析仪主机在其《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质量监督中心监测报告》认证的量程范围应小于/等于本项目使用量程。 10.卖方提供的VOCs所采用的气相色谱分析仪仪表品牌必须与投标方所投的产品监测报告一致。 11.助燃空气净化器采用防爆型。 12.采样系统:采用方式选用采用全程伴热抽取式。采用系统包含采样探头、采样管线和样品预处理系统。采用一体化双芯电伴热取样管缆,并选用气体吸附性低、抗腐蚀性和惰性化的材料(PTFE材质),减少样品吸附。带自动控温,温度监视远传。伴热管线自采样探头至分析仪应采用全程高温伴热的方式(伴热温度不低于120℃),采样管线的长度为从分析仪器至采样点。 13.VOCs技术要求:VOCs系统应具有主要部件故障报警功能。凡是与烟气或校准气接触的探头和其它零部件都应由耐腐蚀材料构成。探头材料应是高度抗腐蚀耐磨的材料。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必须全过程标定。分析仪所需采用管线以及采样探头由VOCS系统成套提供。 14.VOCS系统采用气相色谱法,必须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原理,测量因子主要包括甲烷、总烃(计算出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系统要求详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3.2.1节内容。 15.卖方需提交承诺函,在交货阶段提供如下证书及报告: 1)所提供的VOCs的产品合格证。2)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满足环保标准要求的72小时调试报告和对比检测报告。3)泉州市环保部门要求的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并提供的168小时调试验收报告。4)卖方需要提供设备联网测试报告。 16.所提供的VOCs必须具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满足请购单中详述要求) 17.所提供的VOCs必须具有国家相关环保部门出具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型号与报告内容相符合。(满足请购单中详述要求) 18.所提供的VOCs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必须能够实现与环保部门的数据传输通讯。(满足请购单中详述要求) 19.所有分析仪技术指标必须符合VOCs技术询价书的各项要求,所有分析仪投标型号应和正式样本一致。 20.卖方需要提供在福建省生态环保厅产品已经备案的说明文件。 21.卖方所投标的VOCs产品必须在近3年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家。卖方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等相关页、盖章页以及发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22.仪表信号类型:VOCs系统能输出通讯信号,通讯协议应当遵守MODBUS RS485,通讯的信号至少包括:每种组分的数据等,另外分析仪应能为每一个组分送出4~20mA模拟量信号。VOCs系统应能输出必须的报警信号。包括VOCS分析仪故障、VOCS分析仪吹扫、VOCS分析仪运行/维护状态、VOCS分析仪校准、VOCS分析仪机柜失压报警等 23.分析系统防爆:在防爆区域的装置需要满足防爆要求。若采用正压通风防爆的分析系统正常运行时不允许打开机柜。机柜需要带有低压断电联锁功能。卖方提供的VOcs系统需为整体防爆,卖方需提供相应的NEPSI或CQST或PCEC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应为(IICT4或ⅡB+H2)。分析系统的零部件及填充材料禁止选用含石棉、汞等环保法规禁用材料。 24.防爆等级:VOCS探头采用防爆设计(隔爆或增安);VOCS采样探头、伴热管线或预处理其他用电设备必须采用防爆设计,防爆要求满2区防爆区域划分。分析小屋内的所有用电设备均采用1区防爆设计。 25.防护等级:分析小屋室内电子仪表、电气设备的防爆接线盒、防爆接线箱应按照不低于IP55防护等级设计选型(IEC60529标准)。分析小屋室外电子仪表、电气设备的防爆接线盒、防爆接线箱应按照IP66防护等级设计选型(IEC60529标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6月30日8:00时至2021年7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开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开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7月21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肖霖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wsy@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请使用网上注册的邮箱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操作手册》。 7、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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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 ||||||||
电 话: | 0574-27667759 | ||||||||
电 子 邮 件: | wzwsy@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肖霖 | ||||||||
电 话: | 0595-87023205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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