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海南炼化烟气脱硝系统所需烟气脱硝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118-5509-17698-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海南炼化烟气脱硝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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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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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脱硝系统\SCR 烟气 216881Nm3/h NOx≤50mg/Nm3 | 1.00 | 套 | 包1-脱硝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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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8月30日、海南炼化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2.设备交货期为2021年 8 月 30 日 3.★投标方资格及业绩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限之内(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4.(3)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系统和产品。鉴于本装置对生产影响重大,因此要求投标方在国内石油化工、电力行业近三年内(2016 年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至少有 5 个 220t/h 及以上规模锅炉 SCR 脱硝工艺的 EP 或EPC(含 BOT)工程项目业绩,且 5.承接上一页: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方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材料(证明相应业绩的性能指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开标时现场查验合同原件)。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必须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7.技术否决条款(为便于与招标技术文件对照,一下条款与招标技术文件的条码保持一致): 8.1.7 ★投标方在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中石化相关要求和海南炼化 100 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相关统一规定(统一规定随项目进程进行升版的按最新版本执行)。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标准条款执行。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即使本招标文件没有列出,投标方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9.1.16投标方设计须执行项目用户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统一规定”。 10.1.18 ★本项目整体实施数字化交付。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方须进行数字化交付的工作,交付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统一规定,需按海南炼 油化工设备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收集管理要求提供所需设备(包括辅助设备及备品备 件)的相关数据。按照提供的模板要求填写设备数据、文档数据、备品备件数据、成品文件, 11.承接上一页: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随设备一同交付,交付深度满足《海南炼化 100 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数字化交付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供货商版)》等业主关于数字化交付的深度要求(详见附件 1 相关要求,后续相关规定在中标后根据业主发布文件补充)。 12.★本工程锅炉烟气脱硝采用SCR脱硝工艺(催化剂层采用1+1层设置,即1层使用、1层备 用),年可利用率≥98%。锅炉炉膛出口烟气NO X 初始排放浓度按250mg/Nm 3 (干标,3%O 2 ) 设计,经SCR脱硝后达到NOx≤50mg/Nm 3 (干标,3%O 2 )的排放要求。 13.5.1.13 ★脱硝系统应能适应锅炉在 66~240t/h 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处理需求。脱硝系统应能以冷态、热态二种启动方式投入运行,特别是在锅炉运行时,脱硝系统和所有辅助设备的投运/停运应对锅炉负荷和锅炉运行方式不产生任何干扰。 14.5.1.20 ★投标方需在烟气脱硝系统上设置必需的取样分析仪表。每套脱硝系统各设置一套烟 气在线分析系统(含分析小屋),SCR 脱硝系统前监测项目为: NOx 浓度、氧含量、温度(3个)、压力、流量。SCR 脱硝系统后监测项目为:NOx 浓度、氧含量、温度(两个)、压力、流量、氨逃逸。上述信号全部进入 DCS 中进行在线监视并计算排放量。 15.烟气在线分析系统满足脱硝控制需要,投标方预留环保排放监控用接口(项目确认当地环保是否需求,通常脱硝装置的不需要留环保接口)。分析小屋(316SS 材质)需集成后运送至现场安装,不得以散件的形式供货。(分析小屋内部设备现场集成)烟气脱硝系统所有室外布置的设备、管道及仪表应考虑当地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16.★投标人应对喷氨系统进行专题说明 17.★催化剂层按照 2 层布置(初装 1 层,预留 1 层)。 (14) ★每台锅炉脱硝装置催化剂装填总量不小于 m3(由投标方填写)。 (15) ★催化剂的制造原材料不得采用回收废料。 (16) ★投标方负责本次招标提供的催化剂在化学寿命期内每年一次的催化剂性能检测并 出具相关报告。 18.5.18.1 ★投标方应进行流场模拟试验,并提供动态模拟报告(基于标准的软件程序)以显示 其设计确保了最优的烟气流动。 19.G.1.1 ★NO x 脱除率、氨的逃逸率、SO 2 /SO 3 转化率投标方应保证 1)氨的逃逸率不大于 2.5 mg/Nm 3 ; 2)SO 2 /SO 3 转化率小于 1 %。 3)锅炉炉膛出口烟气NO X 初始排放浓度在不高于250mg/Nm 3 (干标,3%O 2 )工况下, 经SCR脱硝后达到NOx≤50mg/Nm 3 (干标,3%O 2 )。 20.(2)★SCR脱硝系统入口到出口之间的压力损失不大于1000Pa(锅炉燃料工况一~四,短时 超发工况,考虑2层催化剂层投运后增加的阻力,脱硝系统出入口指与锅炉厂烟道交接处)。 21.投标方根据分包商清单选取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厂家,并以此进行报价。如表中 未列投标方所需的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则由投标方进行补充填写,投标方应选用有 运行经验、技术成熟的分包商产品,并提供分包商的简要资质情况,由业主方及招标方最终 确认。 22.承接上一页:若投标方选用清单外的分包商,必须在开标前 5 日内取得招标方和用户的书面确认。 23.Q.3 ★脱硝布置及荷载条件(脱硝厂家按锅炉预留布置和荷载量开展工作,不能突破预留量 范围) 24.13、 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 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5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2月25日8:00时至2021年1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递交,疫情期间请注意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关于电子招投标要求调整的说明”。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09:00时。 开标地点:网上递交,疫情期间请注意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关于电子招投标要求调整的说明”。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1月15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汤广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废标否决条款,投标时请逐条响应,尤其注意需要签字盖章承诺的条款。 3、对于电机框架采购,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向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提供准确装置名称、设备位号等信息进行配套电动机询价并获取电动机报价确认单。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询价联系人:李政彤,0411-82725153,wzlizt@sinopec.com。 。 21.投标说明:(1) 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邮箱(联系人邮箱:wzwsy@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2)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4)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等附件内容,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wsy@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方式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提交EXCEL报价表标段,请严格按附件要求执行),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8)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 (9) 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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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 ||||||||
电 话: | 0574-27667759 | ||||||||
电 子 邮 件: | wzwsy@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汤广伟 | ||||||||
电 话: | 0574-8797 4605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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